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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后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

1、新老划断:仅适用于8月1后新发放、续贷、提额;存量老贷款沿用原合同,不强制变更。

2、综合融资成本口径:利息+担保费+保险费+服务费+会员费等全部息费合并折算年化;砍头息禁止,按实际到手为本金;签约前必须出具《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》,线上弹窗强制阅读、线下签字确认 。

3、司法底线:所有持牌机构新发放个人贷款,综合年化最高不得超过24%,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
4、上限≠实际利率:上限是最高封顶,客户实际利率根据征信、资产、经营差异化审批。

5、排除业务:信用卡透支/分期不适用本套上限;按揭房贷单独挂钩LPR基点。

6、新政后各家银行贷款报价参照表如下: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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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四大强制业务动作(8月1日之后每一笔个人经营/消费贷必须完成)

1.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:利息、担保费、保险费、第三方服务费全部合并计算综合年化,线上强制弹窗阅读、线下签字确认,没有签字确认不能放款。

2.续贷/每年掉头视同新业务:哪怕只是到期归本再续贷,属于新授信,重新做明示表,重新告知利率、还款方式、抽贷风险。

3.风险必须书面化披露:

是否先息后本后期强制转为等额本息;

是否每年需要结清掉头续贷;

续贷存在利率上浮可能;

续贷存在降额、抽贷不通过的风险。

4.禁止砍头息、禁止体外收费:所有费用必须进明示表,中介、担保公司不允许私下向客户收取贷款相关费用。

二、银行梯队变化(结合产品对比表)

1.四大国有行(中、农、工、建):

自营消费/经营贷上限6%;资质不够不再高息放,直接拒贷;适合优质低风险客户;仍然存在强制掉头、先息转等本的业务风险。

2. 交行、邮储、股份行、城商行自营:

自营上限12%;可以承接一部分资质瑕疵客户;但是次年加息、强制转等本、掉头、抽贷风险仍然客观存在,新规只是要求把风险写清楚,并没有消除业务本身风控政策。

3. 所有银行合作助贷渠道:

统一上限24%;高风险客群走助贷;业务上必须跟客户讲清楚是自营还是助贷产品。

三、高频误区纠正

1.❌误区:8月1日之后银行不能抽贷、不能涨利息

✅正解:仍然可以抽贷、涨利息,只是续贷的时候必须把新的综合成本、风险明示给客户,客户确认后再签约。

2.❌误区:老贷款自动降息到新规上限

✅正解:新老划断,存量贷款继续执行旧合同,不自动调整。

3.❌误区:上限6%,办出来就一定6%

✅正解:上限是天花板,实际利率按客户资质审批。

4.❌误区:按揭房贷执行6%/12%上限

✅正解:房贷单独执行LPR+基点规则,不适用消费经营贷的6%‑12%上限。

四、业务风险预警(高危银行提示)

宁波银行、中信银行、浦发银行:

产品本身存在【每年掉头+强制先息转等本+次年加息+抽贷降额】,新规只是要求明示风险,业务上依旧要谨慎推荐,贷前务必逐条向客户讲解明示表。

2026年8月10日 16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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